流程說明
1.於每年3-4月辦理新點說明會,若有意願瞭解據點之相關單位,可事先致電本局長青福利科留下連絡方式,後續將寄送新點說明會相關資訊。
2.說明會將佈達實地評估標準、新點試辦注意事項、補助內容、成效評估項目PPT。
3.於說明會後提出實地評估需求。
4.本局長青福利科督導人員將會同培力中心前往預計辦理據點之場地進行實地評估。
5.實地評估通過後,將輔導填寫新點試辦計畫申請書,單位並需派員參與教育訓練。
6.進行兩個月新點試辦,試辦期間給予密集陪伴輔導,適時討論試辦情形,以符合中央規範。
7.試辦結束後進行成效評估,通過後即可正式成立據點,並輔導填寫據點年度計畫。
補助內容
據點年度費用(含地方加值計畫)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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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一天據點(每天至少3小時) | 187,500(元) |
辦理2天據點(每天至少3小時) | 245,100(元) |
辦理3天據點(每天至少3小時) | 317,100(元) |
辦理4天據點(每天至少3小時) | 360,300(元) |
辦理5天據點(每天至少3小時) | 403,500(元) |
年度費用以外補助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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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辦設施設備(新點成立) | 100,000(元) |
充實設施設備費(3年1次) | 30,000(元) |
圍爐補助(每年1次) | 8,000(元) |
觀摩補助(每年1次) | 20,000(元) |
公共服務(每年1次) | 10,000(元) |
廚房設施設備(3年1次,需供餐2天) | 30,000(元) |
新點試辦計畫(有意願成立據點之單位) | 2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