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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點FAQ

Q
政府機關補助據點經費可否直接撥入志工隊長或總幹事戶頭?

不行喔。
依據衛生福利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規定:直轄市政府社會局、縣(市)政府及接受補助單位領款後,應存入專為辦理推展社會福利補助計畫而設立之專戶存款,計息儲存,專款專用,其由專戶存款所產生之利息及其他收入,不得抵用或移用,計畫執行完成時,賸餘經費(應註明經常門或資本門)、專戶孳息連同其他收入繳回衛生福利部辦理結案。
民間單位如未設立專戶,應於計畫執行完成後,始得檢附支出憑證請款。

最後異動時間:2018-04-17 下午 06: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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