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事長以書面辭職書向理事會提出辭職。 二、該會提出召開理事會,召集理事討論是否准其辭職,副本抄送主管機關。 三、理事會討論同意理事長辭職即辦理補選理事長事宜,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出1人為理事長,未設常務理事者,由理事互選一人為理事長,其任期以現任任期屆滿為止,將上述資料函送主管機關備查。如需申請理事長證書應檢附理事長照片2張,並造具名冊(含職稱、姓名、出生年月日、地址、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