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據點FAQ

1. 結合當地社團、師資安排課程 2. 結合當地醫療團隊 3. 手工藝創作、音樂性活動、配合節慶活動、團康及團體遊戲 4. 身心機能活動 5. 連結各類資源:文...<詳全文>
(1)可由訪視個案轉入,何時方便接聽電話,日後是否願意繼續接受電話問安或派員關懷訪視。 (2)告知單位聯絡電話,若有需要協助時可主動聯絡;切記勿留個人私人電話,...<詳全文>
(1)安排訪視進度-分程度(低收、中低收、獨居、65歲以上長者進行)、分區域(鄰、部落),進行社區長者普查(例:每週2~3人,每次3~5人,) (2)身份識別-...<詳全文>
首先-瞭解服務對象: (1) 年齡-65~70歲以上長者(健康者、低收、中低收、獨居、失能者) (2) 使用語言-國語、閩南語、客語、排灣語、魯凱語 (3) 生...<詳全文>
每據點可核銷之科目依據每年度申請計畫書時所填寫且經衛生福利部核定為主,內容如下: 水電、電話費、網路費、書報雜誌、瓦斯費、文具、電腦耗材、文宣印刷費、活動講師費...<詳全文>
不行喔。 依據衛生福利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規定:直轄市政府社會局、縣(市)政府及接受補助單位領款後,應存入專為辦理推展社會福利補助計畫而設立之專戶存款,計...<詳全文>
請於本網站”關於輔導團”徑洽各區輔導團 或您可以洽詢臺中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福利科 聯絡電話:22289111#37400<詳全文>
當年度核銷資料最晚請於12/25前送至臺中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福利科,以利計畫執行後報衛生福利部結案。<詳全文>
應於完成上一年度核銷流程及繳交成果報告辦理結案後,即可繳交下一年度申請計畫書至市府辦理審核及呈轉事宜。<詳全文>
(1)於每年3-4月,參加據點說明會 (2)提出試辦據點場地評估 (3)由培力中心、市府督導人員前往評估場地及會務、志工狀況 (4)由市府發函告知評估結果 (5...<詳全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