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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點FAQ

開辦費: 成立第一年,最高補助新台幣十萬元,如文康休閒設備、健康器材、溫度計、電話裝機費及電腦、辦公桌椅、傳真機、影印機等,以設置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所需設備為主,...<詳全文>
(1)關懷訪視 (2)電話問安、電話問安、諮詢及轉介服務。 (3)餐飲服務 (4)健康促進活動 ※申請設立的據點,每一據點應至少具備下述服務項目之三項功能<詳全文>
(1)立案之社會團體(含社區發展協會) (2)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宗教組織、文教基金會捐助章程中明定辦理社會福利事項者。 (3)其他團體如社區宗教組織、農漁會、文...<詳全文>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是由有意願的民間團體參與設置,邀請當地民眾擔任志工,讓老人從家裡走動到社區裡鄰近的關懷據點參單位以及志工精心設計安排的健康促進活動,還可以與其他...<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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